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社会更美好儿童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治社会更美好儿童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没有必要进行绘画宣传因为民法典是法律文本,其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律条款和规则,不需要通过绘画来进行宣传。
而且,法律文件应该以严肃、准确、清晰的形式呈现,以保证其权威性和有效性。
如果进行绘画宣传可能会引起误解和歧义,同时也可能会损害法律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所以,民法典不需要进行绘画宣传。
相反,我们应该加强对法律教育的宣传和普及。
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编写法律知识普及手册等方式,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都听说过澳大利亚兔子的故事。
澳大利亚本来没有兔子,1859年,有人从欧洲带来几只兔子,而兔子进入澳大利亚竟然比放虎归山的危害还要大。由于澳大利亚牧草丰盛,且兔子没有天敌,不到100多年,兔子的数量竟然达到100多亿只。兔子所过之处,牧场损坏,草木调零,给澳大利亚畜牧业带来毁灭性打击。
西方裸体艺术引进我国,应该象草原上的星星之火,迅速席卷整个大地,可事实却并非如此,而是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100多年前,大胆把西方绘画艺术中的裸体艺术和教学体系引入中国的,是李叔同和刘海粟。
公平的说,人体艺术引进我国,这对中国的现代艺术教育发展,起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对当时人们观念的冲击却更大。1917年在上海举办了上海美专的教学成果展,在当时引起了瀚然大波。
刘海粟回忆说:“参观的人莫不惊诧骇异。……有一天,某女校校长,同他的夫人、小姐来参观,听说这位校长也能画几笔中国画,可是他一看到人体素描习作,惊骇不能自持,大骂:‘刘海粟是艺术叛徒,是教育界的蟊贼!公然陈列裸体画,太伤风化,非惩戒他不可!’”
其实刘海粟当时的画展也只是校内展览,参观的人也都来自于艺术界和教育界。但是此事曝光以后,还是引起了一连串的反响,刘海粟几乎因此入狱。
裸体艺术最终还是带来人们观念的转变,成了打破封建禁欲主义桎梏最有力的武器。
裸体艺术包含了两种美,一种是自然的美,一种是艺术的美。在自然界,人体是大自然完美的杰作。人体经过艺术语言和艺术手段,可以表现各种感情色彩。
人体就等于色情吗?鲁迅先生就做了很多独到的批评:“(中国人)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体,...... 立刻想到私生子。”
你好亲,很开心回答你的问题
对于人体艺术作品,如人体油画,人体雕塑,人体版画,我们应该以正确的眼光看待
虽然说,人体艺术,如人体油画,我们也不否认,许多画家创作人体油画,就是为了单纯地表现人类最原始的欲望和诱惑
如画家克里姆特,毕加索,布歇,弗洛伊德的人体绘画作品
如西方美术史上,热门的创作素材丽达与天鹅,画家们通过丽达与天鹅的创作,表达隐喻的情爱
对于喜欢人体艺术品,其实没什么错
因为许多人体艺术品,如人体油画,虽然容易使人联想到低俗,色情的意境,但是西方美术史上,许多画家是带着虔诚,崇拜,高雅的心态完成人体艺术品创作的
对于中国人而言,自古以来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其内敛,含蓄,保守的思想教化,一时半会接受不了直白袒露的裸体画艺术
包括我自己也不太喜欢一览无余的人体油画艺术
这个又叫做人体艺术,人体的线条本身就是一种美。男性有男性的阳刚之美,女性有女性的阴柔之美,穿着衣服,有衣装衬托之美,裸体也有回归身体本真的美。其实人体艺术需要很高的艺术造诣才能很好的通过相机将人体展现出来,拍好了就是艺术,而拍不好,就很容易造成歧义。当然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就是因为大家爱好的不一样,钻研的不一样,才有现在这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在现实中,总有小众和大众一说,但存在即合理。
的确,不管裸体艺术被说的多么的圣洁,不管它有多么吸引人,也不论它展示出的技法多么高超,不论其风格多么独特,在现实中终归是很少有人在公众场合公开讨论裸体艺术作品的,也很少有人将裸体艺术作品悬挂于自家的客厅或卧室的。
喜欢裸体艺术的不少。有的是出于对艺术的喜爱和崇尚,有的是出于对人体美的欣赏,有的是出于对裸体隐私的好奇,这是现实。但这些喜欢喜好只能是个体的或私下里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与人分享,觉得它与生活格格不入,这也是现实。这是因为裸体艺术毕竟涉及到人们羞于启齿避讳谈之的人体的隐私。打一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这就好比天下的夫妻,虽然都知道夫妻生活那点事,但几乎谁也不会跟他人说自己的事一样。
世上很多事就是这样,喜欢与不喜欢只是自己的事情,是不好随意拿到现实中张扬和表现的,或者说是不好融入到现实生活的。因为现实有现实的运行规则,社会生活中许多事情是在长期实践中约定俗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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