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要求我们怎么做,法治社会要求我们怎么做作文

0 2024-01-29 12: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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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如何做好法制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工作,最根本的在于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法治队伍。我们要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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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法治基础要求?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旨在把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依法执政乃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活动,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国家法律处理国家事务”。依法行政就是运用法律手段规范政府行为,规制政府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从而是政府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因此,在当代中国法治发展进程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乃是一个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统一体中,依法执政处于关键的支配性地位。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基本内容是: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

[2]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3]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4]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5] 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 [6]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如何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厉行法治,就是治理国家和社会要坚定不移地依靠法律、始终不渝地信仰法律、科学民主地制定法律、严格公正地执行法律、无一例外地遵守法律、齐心协力地实施法律。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是要增强全体社会成员投身法治的责任意识和行为自觉,动员全社会每一名成员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严格依法行使权利,切实承担法定义务,积极主动、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决定》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是指一个社会的法治化状态,表现为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规范的法定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矛盾,依法处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公共事务。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全社会对法律至上地位的普遍认同和坚决支持,有利于形成忠实崇尚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坚定捍卫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利于社会成员养成自觉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法定程序解决矛盾的习惯和意识,有利于法律法规由规范的民主程序产生和制定出来,有利于执法和司法活动受到全社会严格的监督。因此,必须组织动员全体社会成员真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积极主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坚定不移沿着法治道路前进,为法治建设提供充分思想条件和坚实群众基础,齐心协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就是法律效力的至上性和法律权威的最高性。法律权威不仅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强制力,更来源于宪法和法律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威信和地位。《决定》指出,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的前提,是全社会对法律的普遍遵守和真心拥护,是全社会对法律实施的主动参与和坚定支持,是全社会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原则的充分信赖和始终坚持,是全社会对挑战法律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勇敢抵制和坚决打击。因此,必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全体社会成员尊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意识,培养全社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信念,以自觉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严格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切实保证法律有效实施,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依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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