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社会的成功案例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治社会的成功案例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今年来,汕头两级法院全面正确实施民法典,切实落实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汕头中院精选适用民法典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讲解民法典重点内容,把群众身边的案件变成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房屋出卖人离世,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继续履行被继承人生前签定的合同义务
一、基本案情
1991年李某某与肖某佛签订汕头市百合园某房产买卖合同,约定双方按63000元整转让,因系政府补贴住房尚未能办理产权转移过契手续,经双方同意,今后如能办理时,转让人肖某佛必须负责配合产权过户手续,过契的手续税率费用按双方各自承担。双方自立契之日起,该涉案房屋业权归承受人李某某所有,肖某佛移交房屋所有权证给李某某,此据暂作该房产权转让依据,在产权过户手续清楚时作废。李某某次日付清房款后,肖某佛将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交由李某某收执,并将涉案房产交由李某某使用至今。
肖某佛于2016年死亡,其妻陈某英于2014年死亡。肖某敏、肖某毅系肖某佛和陈某英的儿子。因案涉房产至今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李某某诉至金平法院,请求确认李某某与肖某佛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判令肖某敏、肖某毅协助李某某办理涉案房产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裁判结果
金平法院于2020年9月作出判决,判令李某某与肖某佛于1991年签订关于汕头市百合园某房产的买卖合同有效。肖某敏、肖某毅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李某某办理涉案房产过户更名手续,有关过户的税费由李某某承担。
一审判决后,李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汕头中院于2021年4月作出民事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判令肖某敏、肖某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李某某办理涉案房产过户更名至李某某名下的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款及相关费用由李某某与肖某敏、肖某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肖某敏、肖某毅承担税费的范围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三、法律分析
曾经在一个法制频道看过的一个真实案例,一个男人带着一个5岁的女儿再婚。后妈对女儿很好,照顾的无微不至。而一起生活了不到一年时间,5岁的女儿竟然得了白血病,最后死去了。
女孩儿的舅舅产生了怀疑,觉得孩子好好的怎么就得了白血病了,就去家中查看,结果发现孩子的卧室有很大的一股甲醛气味,并且整个屋子都是装修过的,味道特别浓,然后就找来了专业检测的人员过来检测。结果甲醛严重超标,孩子的舅舅就报了警。
1.顺藤摸瓜 打掉拐卖人口团伙
在昨天的节目里,我们回顾了1997年,我市警方赶赴广东解救被拐儿童的案件。今天的“龙城经典法治案例大回眸”,我们再来回顾一起解救被拐妇女的案件:上世纪80、90年代,由于受到人口大流动的影响,拐卖人口案件时有发生。为了打击“人贩子”,公安部也组织了多次专项行动。2000年3月,我市警方拦截了一个名叫姓韦的男子他涉嫌贩卖妇女。
2.赶赴苏北 深入村屯寻找“阿芳”
这些人贩子不仅极力掩盖自己的罪恶,相互之间也提防着,他们在转卖妇女过程中并不告诉对方被拐卖妇女的姓名、住址,这给公安机关的解救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此,我市警方决定派出精干小组赶赴河北、山东、江苏等地,搜寻、解救被拐卖妇女。
3.解救“阿芳” 冲破阻碍胜利凯旋
脱离险境的民警带着阿芳母女回到镇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没想到菜还没上完,小饭店外就聚满了准备“抢人”的村民。无奈之下,解救小组决定先到旁边的兴隆派出所“避一避”,再想办法脱身。
“阿芳”成功获救后,我市警方采取了统一收网行动,将包括江苏籍犯罪嫌疑人朱某操、朱某昂在内的其余涉案人员全部抓获。不放弃每一条可能的线索,不放弃每一个失踪的妇女儿童,不放过每一个人贩子,这就是我们柳州警方“打拐”的态度。近10几年来,柳州警方没有接到一起拐卖人口案件报案。在“打拐”这场攻坚战中,我们柳州警方可以说是硕果累累。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打拐”也开始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打拐”是现在寻找丢失妇女儿童最有效的方式,强大的社交网络和高涨的全民参与热情,让“天下无拐”的美好愿望一步步成为现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社会的成功案例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社会的成功案例有哪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