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中国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
这是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中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重要发展阶段,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
这位叫做巴尔的法官其实是出生于孟加拉国,但东京大审判开始于1946年,那时候印巴没有分立,所以他被当作一名印度法官,东京大审判结束于1948年,印巴在1947年分立,巴尔法官出生的地方已经叫“东巴基斯坦”了,鉴于巴尔法官就学、工作、成名都是在印度,姑且认为他是位归化印度人。
不仅巴尔法官国籍成疑,信仰也与当地人格格不入,在印度仍然信仰产自本土的佛教的人数只占国民的0.8%,巴尔恰好是其中的一员。巴尔在东京大审判的法庭上大发厥词时,也曾着重强调他的佛教徒背景和虔诚的佛教信仰,想以佛教的慈悲胸怀解释他不支持对日本甲级战犯实行死刑时,为此还与中国法官梅汝璈产生了冲突。
梅汝璈大声质疑:巴尔先生,请记住您的职业!它叫做法官!法官的职能是根据我们的法律知识来进行审判,而不是根据佛教教义来悲天悯人,您这些话不应该出现在法庭上,想要阐述您这些信仰,您完全可以去印度的一个寺庙里讲上三天!
如果仅仅是出于佛教徒的胸怀信仰反对死刑也就罢了,毕竟法国法官也一直公开表达不支持死刑判决,澳大利亚和苏联代表因为国内情况也有可能投了死刑反对票,11名国际法官的10个都是对量刑程度有不同意见,对战争罪行本身争议很少,所以更加凸显了这位来自印度半岛的巴尔法官的与众不同——他认为日!本!战!犯!全!员!无!罪!
为此,他还不辞辛劳,用足了二杆子劲头写下了长达1235页几十万字的个人判决意见,最终的结论就是:法庭的起诉书对每一位日本被告人的每一项指控均不能成立,他们理应免于所有方面的指控,也就是我们通俗所理解的那样——日本战犯统统无罪。
巴尔法官的主要依据就是:“侵略战争是一种国家行为,并非个人行为,而国际法的追诉对象恰恰只能是针对国家,绝对不能针对个人”。
日本天皇倒是在战前代表国家,而这哥们已经被盟国内定赦免,虽然剥去了神圣的“人神”外套,人家必须好端端的在皇宫里活着,不能被追究战争责任,所幸只有巴尔法官一人持有这种观点,改变不了判决结果,这类二杆子数量再多几个,法庭肯定得换人重审,盟国是绝不容许日本甲级战犯被敲锣打鼓的接回民间当做英雄去享受顶礼膜拜的。
审判结果众所周知,大部分甲级战犯们还是如愿走上了绞刑台,靖国神社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也没有让他们的名字入祭。但有一个人名在日本大地还是被顶礼膜拜了,谁?正是来自印度的这位巴尔法官。
审判结束之后,巴尔法官数次三番应日本原首相岸信介之邀回日本颁勋章、刷粉丝,1967年,巴尔死后,日本还专门为他立起了一座纪念馆,直到十年前,岸信介的外孙安倍在访问印度时还与巴尔法官的儿子会面并共叙友谊传承。
我对东京审判不太了解,说实话印象支离破碎。当时国际远东军事法庭确实邀请了印度律师(殖民地律师代表唯一的一位)拉达宾诺德.帕尔参与了审判。但是这位印度律师是唯一一个认为“日本军队确实对中国进行野蛮惨无人性的屠杀,但是那是战胜者对战败者的杀戮,所以所有日本战犯都是没有罪的。当前的审判也是战胜者对战败者的审判,不是正义对邪恶的审判。”与其它法官意见相左。
正是由于这样的话,也把我搞懵了。因为印度的这位律师不知道是以法官的名义出面审判,还是以律师的身份参加审判?还是以殖民地代表的身份在说话?要是他以法官的身份参加审判,这样说话感觉他是日本人的护法使者。要是他是以律师的身份参加审判,为日本战争罪犯辩护是其法律赋予的责任,他这样说,也说明他饥不择食。更说明他为法庭当事人辩护可以不考虑基本的公平正义、可以不考虑人类的道德底线、可以不考虑人类赖以生存的人类共识。要是他以正义的使者来说话,恐怕是痴人说梦异想天开神经错乱的胡言乱言。不然就没有办法解释他的所作所为了。
此话一出,舆论哗然。一个灾难深重的殖民地民族代表,竟然说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语言。远东东京军事法庭听了这位律师发言震怒了。公然毫无道理的为战争罪犯张目,是掩盖日本军国主义之魂的傀儡。
不过,这位律师是日本人的救命恩人,是日本感恩戴德的大恩人。早在1967年印度的拉达宾诺德.帕尔律师病死,当时日本首相还发去唁电表示哀悼。日本随后还在日本国内为拉达宾诺德.帕尔建立了纪念馆——殖民地律师代表的纪念馆。
善良的人们,不要忘记历史,不要被历史所掩埋。一定要擦去历史的尘埃,还原历史的真相,让世世代代的有正义感的人们记住这段诡异的档案。让正义之火在胸膛燃烧吧!
印度律师——拉达宾诺德.帕尔公然否定的日本屠杀。看照片,想历史。
他不过是代表印度利益,意图在战后笼络鬼子,牵制中国的老狐狸而已,却装出一副有个性,有底线的圣人嘴脸。说什么侵略战争是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犯的罪,不应该让个人对此负责,那为什么他不判令灭掉这个鬼国?让这样的货色去当法官,原本就是一种错!面对数千万死难的被侵略国家的人民,说这样的话,他并不是弱智,只是没有人性而已!
这个印度法官叫拉达·彼诺德·帕尔(Radha Binod Pal)。在参与东京审判的11个审判官中,帕尔提交了1275页、洋洋百万言“判决意见书”(参与东京审判的每个审判官均必须提出自己的判决意见书),主张“全员无罪论”的“奇葩言论”,虽然不是东京审判的主流观点,更未被接受,但却影响深远,成为当今包括一些学界人士在內的日本右翼否定东京审判的重要“依据”。
帕尔的主要观点是:1、东京审判是“戴着法庭这一假面具达到政治目的。” 其隐义即 “ 这是美国进行复仇的审判 ”。2、“既然承认战争,杀人行为就是必然行为。何况在国际法中本没有战争是犯罪这种法律。无法律之处当无刑罚,无法律之处当无审判。” 根据这一逻辑,帕尔进而强调:“东京审判本身是无效的。” 因为,审判甲级战犯,适用的是在战争结束后制定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条例》,即采用的是“事后法” 。3、“ 在突袭珍珠港之前,美国政府向日本政府发出的同样的通牒,如果发给其他国家,即便像弱小的摩纳哥和卢森堡那样的国家,也必然为了自卫对美国诉诸武力。” 这一理论,和日本否定战争责任的 “自卫战争论 ” 完全吻合。4、审判原本应力求公正,但东京审判的审判团只有战胜国的法官,没有一个战败国的法官。这种“战胜国审判战败国 ” 的审判团构成,本身就不公正。而且仅仅战败国日本受到审判,对日本实施无差别轰炸甚至投掷原子弹,杀戮数十万平民的美国这种显然的‘反人道’行为,却未受到审判”。
东京审判结束后,帕尔写了60万言的《日本无罪论》,获得日本右翼的热烈追捧。1952年和1953年,安倍的外祖父岸信介两度邀请帕尔访日,并让帕尔在各地演讲。
岸信介的胞弟佐藤荣作(因过继给佐藤家而改姓)出任首相后,于1966年邀请帕尔第三次访日,并授予帕尔一等瑞宝章,表彰其“为和平运动作出的贡献”。
1967年1月10日,帕尔去世,佐藤荣作以日本首相名义发去唁电。1975年,日本著名旅游胜地箱根建立了帕尔纪念馆。2005年,靖国神社举行了“帕尔博士显彰碑”落成仪式。
图:靖国神社内的帕尔博士显彰碑
谢邀请回答这一个问题,
这一问题提出,的确值得探讨,千百年来,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都觉得很难,违心说是大公无私,但实际上人都是自私的,古人语,人不为己天殊自灭,这句话可以说是大部分人的想法,历史上看,不管是秦皇汉武,还是唐宗宋祖,他们虽然有一段强大的历史。但是他们是为了他们家后人创造统治人民的条件,就拿读书人来说。都是为了做官统治百姓,例如孔老夫子,週游列国,主要显示自己的才能,为统治者效劳,所以后来的文人墨客都是学而优则士,按照老百姓的话说,学会文武艺货与帝玉家。就说学文练武都是为投靠统治者获取更大的利益,
但是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也有很多是为民服务的,如包公就是不为自已,一生为民的。如包公铡侄就是一件很好例字,如陈州放粮也充分说把人民疾苦记在心中。还有西门豺,大禹治水都能说明人民想信有'很多时刻想着劳苦的人,希望能为百姓排忧解难。
真正为人民谋福利是近代历常常出现的人。这些人就是共产党人,他们始终记住共产党宣言中一句话,只有解放全类才最后解放自已,这些人真正做到了克己复礼,如朱老总逝世时二万元钱还交了党费,毛主席领导全国几十年。逝世后,他的子孙也是一般人,从这里可以看到真正的共产党是立党为公,是始终与私心作斗争,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所以伟大者才喊出了人民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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