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服务工作总结

0 2024-01-04 02:21:26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民应如何为基层社会自治尽责?

专家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既需要党委、政府转变理念,找到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还需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重要的内容。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服务工作总结

在实践中,各地积极创新,借鉴“枫桥经验”,创建“乡贤评议会”、“小板凳恳谈会”、“湖滨晴雨”工作室等,利用现代科技,建设智网工程,为群众更好参与基层治理创造条件。

①公民应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自觉履行政治性义务,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②坚持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社会治理”的主体。

③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增强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意义?

1.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2.向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布置地区性、群众性的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

3.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参加辖区内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共设施的验收工作,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配套公共设施或者建设质量存在问题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

4.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5.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行政效率将明显提高。街道办事处作为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经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管辖相应驻地,它不是一级政府。

实行街道管理体制后,以往县城驻地镇的管理体制将由“县—镇—村(居)—民”的“二级政府,管理”转变为“县(街道)—居(村)—民”的“一级政府,二级管理”,减少了镇这一中间环节,将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行政成本。

县政府针对县城驻地的各项政策将直接落实到基层,执行更加完整,力度更加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服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服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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