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封建社会家庭守法治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封建社会家庭守法治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王安石与宋神宗一直是北宋研究中的焦点,王安石主导的熙宁变法是北宋时期力度最大的政治革新,人们普遍把关注点放在经济制度上,但是宋神宗期间北宋政府改善法治建设的举措也是十分优秀的。这些改革也让北宋成为了中国封建历史上法治体系最为完善的朝代。
父债子还是封建社会的法制观念,在现代社会已经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这条的意思是,被继承人有债务的,应当用他的遗产偿还,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的,继承人不必偿还。
但现实生活是复杂的,继承人继承财产时,可能并不清楚被继承人有多少债务,也许要过几年后,债权人才会来要求继承人偿还,这时,继承人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继承了那些财产及其价值。
1、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
2、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礼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
3、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统治者解决问题。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所以在政治生活中他们采取的是君主专制,即。老百姓没有任何权利处在被压迫受剥削的地位。
要想改变这种命运,必须要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实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中国古代政治上两个主要矛盾,一是皇权与相权之矛盾;二是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之矛盾。
秦朝处理这两大矛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是在解决皇权与相权之矛盾方面,(1)采用“皇帝”称号,确立至高无上的地位;(2 )设置左右丞相,解决相权“一家独大”问题;(3)秦朝在中央设三公九卿,管理国家大事。二是解决与地方权力矛盾方面,(1)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2)地方上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3)实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各地不得各自为战。
1.以皇权为核心,权利高度集中。
2.家国一体,家国同构(宗法制度与政治制度的结合)。
3.贵族政治与官僚政治相结合,人治高于法治。
4.君主专制的刚性与官僚高度流动的柔性相结合,公天下于私天下相结合。
5.制度创新与继承结合。
6.皇权不断加大,相权不断被削弱,有相对专制,到有限专制,最后到绝对专制。
7.外儒内法,礼法并用。礼高法低,德主刑辅。
低,德主刑辅。
8.强调流程式分工。
自周公提出“敬德保民”的治国之道,中华民族便逐渐形成了重德治教化的传统。
孔子提出了一个伦理与政治相结合的治世方略,认为从长远来看,道德比行政和法律的手段更为有效。
孟子进一步提出“仁政”思想。
荀子吸收了法家思想,既隆礼又重法,认为“治之经,礼与刑”,但还是以礼为重。西汉董仲舒提出德主刑辅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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