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法治组工作总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社会法治组工作总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负责统筹综合治理全面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综治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和任务的落实。
2、组织制定和开展社区、校园、单位等平安建设方面工作3.负责社会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综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工作,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综治办的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对本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3、指导各股室基层单位落实社会治安治理各项措施;
4、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1、认真贯彻综治法规政策,加强对综治问题的调查研究;
2、组织协调并解决辖区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3、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主要有:
1、个人权利本位;
2、资本主义性质民主法治;
3、三权分立与制衡;
4、人权自由与保障;
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6、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资本主义法制,是指资本主义法律和制度的简称。资本主义国家按照资产阶级民主原则创制法律,并依法实现其统治的一种方式。这种意义上的法制有的学者称为资本主义法治,是资产阶级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行使其国家权力,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原则。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法治主义的主张,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体现在他们的宪法中,并确立为法制原则。如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第五条规定: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阻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迫从事法律所未规定的行为。确立这一原则是为了确认和保障资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确立和保障资产阶级统治权力,维护资本主义制度。
法学家们在一系列著作中曾对法治理念有过比较初步但很深入的分析:法治不属于一个国家的上层建筑,不是由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以及其他社会条件决定的;与之相伴的法治观点是抽象的理论、普遍的真理,不是对西方近现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什么回应,是对西方国家的法治实践一种理论总结,同时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发展。
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个基本原则是私有制原则,私有制原则是整个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柱,“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是资产阶级最强烈要求保障的权利,正如列宁所说:“以前所有一切宪法,以至最民主的共和宪法的精神和基本内容都归结在所有制这一点上。”
第二个基本原则是“主权在民”的原则,这里的“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主要是指每隔数年进行一次议会或总统选举或公民投票,这是一种由人民来决定谁来统治、管理国家的政治形式。但是,实际上国家权力却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在资产阶级手中,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那样:“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
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分权与制衡原则,强调立法、行政、司法是三种不同的、相互制约的政治活动方式,必须由不同的人组成的机关分别行使其职能。美国宪法是对分权与制衡原则表述得最为典型的宪法。
第四个基本原则是人权原则,强调“自由的和自主的个人”具有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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