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乡土社会法治的概念和特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乡土社会法治的概念和特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其一,熟人社会。
由于传统的乡土社会以农为生,故农村人口依赖着土地与农业,黏着在土地之上,世代定居,在空间上形成了一种“面对面的亲密社群”,“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们生于斯死于斯,相互之间熟悉而信任,在这一熟人社会中,契约与法律让位于信任与礼俗。
其二,礼治社会。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它是依靠世世代代所积累下来的经验进行社会治理的社会,社会通过教化使人们对礼产生敬畏之感与服从之心,不同于法治社会,礼是人们主动服从而非外在限制,对礼的违背不仅会遭到别的唾骂与指责,更会受到自己内心的谴责,“十目所视,十指所指,即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己。”
其三,差序社会。
地方性是指他们的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
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乡土中国》中,乡土本色是熟人社会相比较。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性的体现:
1、在生产上:中国传统社会是粘着在土地上的,依赖土地生存、发展。
2、在空间上:中国传统社会是不流动的。
3、在人口发展上:也是依赖于地力、土地的涵养能力。
4、在社会心理上: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分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
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
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于是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这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乡土社会法治的概念和特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乡土社会法治的概念和特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