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特征的有政府为主,法治社会的首要特征

0 2024-01-22 00:06:46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社会特征的有政府为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治社会特征的有政府为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简述法治行政的特点?

法治行政的特点:

法治社会特征的有政府为主,法治社会的首要特征

法治行政的核心含义是法律高于行政。

第一,职权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指中央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

第二,法律保留。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在其所制定的行政规范中作出规定,称为法律保留原则。

第三,法律优先。含义包括:

1)在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其他法律规范,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都以法律为准。

2)在法律尚无规定,其他法律规范作了规定时,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出规定,法律优先,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法律。

第四,依据法律。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即体现为制定规范的抽象行政行为和体现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依据法律。

第五,职权与职责统一。职权,就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的权力

第一,职权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指中央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

第二,法律保留。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在其所制定的行政规范中作出规定,称为法律保留原则。

第三,法律优先。

第四,依据法律。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即体现为制定规范的抽象行政行为和体现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依据法律。

第五,职权与职责统一。

1、职权法定。

2、法律保留。

3、法律优先。

4、依据法律。

5、职权与职责统一。

法治行政是指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于法律,法律优于行政,行政受制于法律,政府受法律支配,并严格按照法的规定以及法的宗旨和原则行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等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法治建设中各级政府主要承担的环节是守法和执法?

各级政府主要承担的环节是执法。
因为法治建设包括了守法和执法两个方面,但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是在执法的方面更为重要。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法律实施机制,同时还需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执法人员,使得全社会都能够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政府还需要通过公共教育和文化建设等多种途径,使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得到提高,从而营造一个法治、公正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法治建设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只有建立起具有制度、巩固、公正、高效的法制,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现代化建设。
因此,加强法治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社会特征的有政府为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社会特征的有政府为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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