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社会的主体和力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治社会的主体和力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立法为民执法为民的主体,政府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要依法行政,中国共产党要依法执政,全权为民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监察机关要行使自己的权利,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法治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拥有独特地位、权威和影响,得到广泛认同和普遍遵从。运用法治力量固根本、强根基,对于保障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法治对于全社会成员各种行为和活动具有“稳预期”的保障作用。毛泽东同志指出:“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这里讲的实际上就是法治稳预期的功能。
实行法治,确立和实施稳定、公开、规范的制度机制和行为规范,能够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提供牢固基础、持久动力和广阔空间。各种制度机制和行为规范一经法律法规确定,即具有统一适用、一体遵循、一视同仁的性质;没有法定依据,不得随意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的确立及其活动,财产权的界定和财产关系、产权关系的有效保护,等等,这些都需要完备的法治规范和保障,以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为主体能够基于稳定、合理的预期对各种关系和行为进行判断并作出选择。因此,在法治框架内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利于全社会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法治对于国家和社会未来发展具有“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而坚持“三法一体”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民守法是指所有社会成员自觉依法律为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法治国家的主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全民守法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只有将法治观念植根于民心,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中国才能形神兼具,行稳致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社会的主体和力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社会的主体和力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