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社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社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法治意味着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法治是与人治对立的治国方略。
(二)法治意味着依法办事的原则
1、法治作为一个动态的或能动的社会范畴,其基本的意义是依法办事。
2、现代法治的精髓是官吏依法办事。
3、人人平等地依法办事是法治的要求和标志。
4、“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法治)四个缺一不可的要素.这四个要素的实质是依法办事。
(1)“有法可依”是依法办事的前提。
(2)“执法必严”是依法办事的中心环节。
(3)“违法必究”是依法办事的保障。
(三)法治意味着良好的法律秩序
法治社会是和人治社会相对而言的;
它是指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执政者的个人喜好以及亲疏关系来决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公共事务。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具备精神和制度两方面的因素,即具有法治的精神和反映法治精神的制度。简约而言,法治的精神方面主要是指整个社会对法律至上地位的普遍认同和坚决的支持,养成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且通过法律或司法程序解决政治、经济、社会和民事等方面的纠纷的习惯和意识。在法治民主的社会中,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由规范的民主程序产生和制订出来,并且其司法和执行过程通过规范的秩序受到全社会的公开监督。
:法治和德治是实现国家稳定和长期稳定的需要和保障。
法治的作用: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对其成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行为的要求,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确保国家安全的要求。国家依靠法院、警察机构和其他强制性的国家机器来确保这一点。
实现法治: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德治,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德治国
扩展知识:作为治国方略,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德治需要法治的保障,法治也需要德治的支持.只有正确认识"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把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不断促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社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社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