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社会的核心和关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治社会的核心和关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法制。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
2、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
3、执法必严,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4、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建设法制中国为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针对法律制度缺乏的问题,中国的法制建设首先从立法开始。现在,中国已经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领域都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可以说依法治国的基础已经具备。辅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制度要求则可落实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针,实现——法治中国的奋斗目的。
“有法可依”是法治的基础。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针对法律制度缺乏的问题,中国的法制建设首先从立法开始。至今,中国已经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领域都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法治的关键。中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所有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依法问题上,别无例外。“执法必严”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只要法是“良法”,那么执法越严格,民主的意志就越能得到实现。“违法必究”是法治的最终保障。违法而不追究,法律必将失去权威和人们的信仰,也必将鼓励违法,最终使法律形同虚设。
诚信是法治的基础 。
以诚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治理之道)。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要健康有序运行,不能没有诚信。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新形势下,我们要将诚信与法治有机统一起来,把诚信贯彻落实到社会治理实践中,以诚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的社会基础在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和谐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总布局的重要部分之一。和谐社会建设可以有力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本身就包含对法治的诉求。和谐社会建设在民生改善、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会直接提升法治治理的品质。
法治化事业也同样追求基于规则的社会和平、安全和秩序、基于个人自由的持续社会活力、基于经济社会权保障的公平正义等。在其价值追求方面,和谐社会建设与法治建设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彼此相互支持。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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