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共建法治社会拒绝校园欺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共建法治社会拒绝校园欺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防止校园欺凌的措施包括:(1)教育部门应运用道德与法治课程培训、典型案例引导、防欺凌教育现场会等多种方式指导学校切实加强防治欺凌教育;(2)教育、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开展家庭亲子关系、夫妻婚姻关系的教育指导,帮助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谢邀!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其严重程度让人心生寒意,无论是学校还是教育部门都为此尝试过多种措施方法,但是仍然不能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就说明一点,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奏效。
校园欺凌现象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高速发展的社会状态让太多的成人在孩子的成长教育上只重视了成绩和分数,却忽视了孩子心灵方面的教育,导致孩子心理成长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
就像春晚第一个节目中贾玲说的那样,孩子的成长不能仅仅依赖学校,需要家长的配合,家庭教育越来越重要,孩子的成长需要的不是钱,而是陪伴。是的,太多的父母为了孩子拼命挣钱养家,一位把钱交给孩子,就万事大吉,可是事实上孩子的内心没有了依靠,心灵没有了成长的基石。在这样的状况下,孩子就像小树一样,在各种状况的影响下就容易长弯。
我们要保证小树苗的茁壮成长,首先就要有良好的家庭教育,这是小树成长的沃土,其次就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充分重视起心灵教育,把德育成绩纳入高考成绩中。我想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减少校园欺凌现象的。
红尘认为一一避免校园霸凌,家长是第一要素,然后才是学校和社会的配合。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口发展迅猛,每个家庭都有几个孩子,虽然国家贫穷,文化教育落后,但社会风气良好,家庭教育相当严格,从不缺位。尽管父母或从事农业生产,起早贪黑,或当工人八小时忙碌,都不会忘记闲暇之余堂前教子,枕边教妻。常和儿女们说戏曲,讲古代君子和贤人,读《传家宝》,背《增广贤文》。教孩子,尤其是教育男孩,要老实做事,本份做人,不可参赌,不可贼盗,更不可嫖奸等。要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屈。教育孩子凡事要忍让,不可逞强欺负他人。告诉孩子,让人不是痴汉,躲驽不是呆鹰。教给孩子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有仇不报真君子,有恩不报枉为人。
所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小时候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都是比较本份守规矩的。虽然吵吵闹闹也常有发生,但从来没有校园欺凌,没有敲诈勒索。因为,一旦孩子之间吵架,只要家长或老师知道,都会严肃地批评教育,特别是家长很少会袒护自己的孩子,无论对错,都会互相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与人打架吵事,否则,回家要挨父母或打或骂的惩罚。
可到了我们自身这一代做了父母,计划生育来了,只能生一个了,生两个还要几个条件报批,单位的一率独生,超生丟工作。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繁荣富强了,家庭条件和环境好起来了,孩子都成了温室的花朵,珍贵娇宠了不少。特别是70、80后的父母,不光对儿女的教育严重缺失,而且总教给该子天不怕,地不怕,出了事有爸妈。把孩子训练成张三不能惹,李四不能逗,亲人骂不得,老师说不得的小公主、小王子。稍有招惹就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六大元帅齐上阵护犊子,连说带骂,甚至大打出手。也有的孩子,从两三岁开始,就被训练成任性哭闹,随心所欲打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混世魔王,大家说,这样炼出来的孩子还会好吗?会不霸道吗?会不出事吗?会不胡作非为吗?会好好听老师话吗?会接受老师批评教育吗?会不跳楼、会不霸凌、会不怨杀老师吗?而且不管孩子在学校出了什么大小问题,家长都不会理智地讲情理法,都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找学校、找老师的不是和麻烦。这样一来,学校和老师还敢管教我们的孩子吗?他们不怕担责,不怕死吗?去年的接连两起杀师案,难道还没能敲响老师们无奈的警钟吗?几个中学生在课堂上狂吃烂喝,讲课老师视而不见就是很好的例证。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年来,所有的校园霸凌,每一起学生惨案,又有哪一个学生家长能主动承担起失教的责任,主动放弃不合理的胡搅蛮缠呢?占了便宜的,当面装模作样感叹几句,背后笑嘻嘻地护犊子。吃了亏的,付出代价的,这也怪学校,那也怪老师。这就是我们这些有了钱就愚昧无知并缺德的家长对现代孩子霸凌的怂恿和放纵。
亲爱的家长们,我们该醒醒了,该从源头上救救孩子了,教育孩子从现在做起,消除校园霸凌从我做起。尤其是每一个野蛮霸道孩子的家长,真该严厉杀杀孩子的歪风邪气了,溺爱是没有好处的,是迟早要饱尝苦果的。我们该明确地告诉孩子,每个孩子的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特权欺压别人,你今天明面上赢了别人,明天难保别人不暗地里整残你,惩罚你。也该明确地告诉孩子,有理走遍天下,无理过步难行。如果他她们在外面为非作歹,造成任何后果都不会去帮助,去袒护他她们,都只会要求从严处罚。
与此同时,我们把管教的权利诚心诚意地交给学校,交给老师,让他们大胆放心地严加管教,只要是正常的、对孩子有帮助的,无论管出了什么事情,出现了什么问题,哪怕是跳楼自杀了,也决不会牵连学校和老师。同时建议学校,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处罚条例,对野蛮霸道、欺凌他人的学生无论年龄大小,都采用自行转校、停学或开除处理。
社会也要同步跟进,加强立法,对校园欺凌事件决不能因孩子年少而和稀泥,讲情面,要坚决地予以惩戒。该罚的罚,当关的坚决关。决不能让强者屡占便宜,弱者一再吃亏。在此,也呼吁被欺凌的孩子家长,不要太迁就恶女恶少,要不惜一切地为自己孩子的有理维护公平正义。
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才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有可能杜绝各种校园欺凌及意外事件的发生,还校园以安全和宁静!
首先得承认学校不是万能的,第二得明确学生不能游离与法律之外,特别是高中生,有的已经十八岁了,不能从轻处罚。深层次的原因是人口计划生育的附带恶果,家长过分溺爱,所以应当建立家庭监管制度,赋予学校的社会实践权力,全社会应该共同监督,法律要从严处理,要让学生有压力感。
∵这样现象的发生,社会的影响与学校管理不善造成的。学校和公安部门合作入手想些措施,家长积极配合就能解决。当然这是应该以教育为目的,全社会都关注对后代健康成长之事,问题应能顺利解决。可是现时不利因素就是各行各业只注重钱,教育事业最受损失!
依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里所指的“教育惩戒”是专门针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所进行的教育惩戒,不包涵学生在校内发生的其他违纪行为。
所谓“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实施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具体、周密布署的计划性文件,不等同于法律法规,所以题主说的“有法可依”,小编并不完全认同。
《方案》指出:对认定为实施欺凌的学生要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并没有说明学生在校产生的其他违纪行为也同样实用“教育惩戒”。《方案》要求对实施欺凌事件不同的情形予以不同的惩戒教育。按照情节轻微、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等四种情况分别实施不用的“教育惩戒”。
总体来说,为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学校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特别加强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加强学校管理,定期进行排查,有效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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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题主想多了。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不是法律。这只是一个处理欺凌的综合治理的方案。教师不是执法人员,没有权力执法,甚至都没有批评惩罚权。
在学生欺凌事件中,老师能做的事不多。一是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知道遇到欺凌及时告知家长老师;二是对有不良言行的学生进行讲道理,说服教育;三是遇到欺凌事件及时制止;四是对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进行记录,及时告知学校领导。
学生欺凌事件,有的发生在校园内,有的发生在校园外。并且欺凌事件大都发生在隐蔽的时间和场所,大多难以让家长和老师知晓。一些影响大的欺凌事件是学生自己拍成视频传到网上才被曝光的,不然可能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老师不是神,不可能每时每刻跟着学生,也没有这个精力。
我个人认为,教师也不想要这个权利。学校教师似乎已成为了无限责任主体,不堪重负,现在又要去当侦探和执法。况且,现在的学生死都不怕。你敢管吗?你负得了这个责任吗?
教师只能说服,再说服。
谢邀。
看到这个信息不由得一喜,可仔细想想还是算了吧。
首先,这个方案不是法律,何谈有法可依呢?
既然是教师,都写过多多少少的方案,例如《暑期防溺水方案》、《后进生补差方案》、《师德师风建设方案》等等,那么多方案,哪个能让你有法可依呢?所以这个《综合治理方案》不过是一篇计划,一个下一步行动的指导性意见,怎么能让你个老师依法可依呢?
其次,这个方案的可执行性不高
不要看这是好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越是这样越没什么效力,所谓“群龙无首”就是这种情况,指导的越多,越让老师无所适从。就拿那个防止中小学学生近视的规定,一边说不让给学生布置电子作业,一方面又让学生在电脑和手机上完成好多作业(普法、安全、向××敬礼……)你让老师听谁的呢?
总之,在真正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前,我们做教师的还是谨慎一点的好。
科学的教育惩戒不仅是制止违纪的手段,而且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与法治精神。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伪教育,但怎样惩戒?在我国现行颁布的相关法律中都不能找到实用的、可操作的法律条文,有的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尤其缺少细则。必须划分出体罚和惩戒的具体范围,必须制定相关详实的法律法规,支持必要的惩戒,反对侵权的体罚。
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教育全方位纳入到法治轨道上来,才能源源不断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德智兼备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共建法治社会拒绝校园欺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共建法治社会拒绝校园欺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