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建设属于社会还是政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治建设属于社会还是政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普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民主是由全体公民——直接或通过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和公民责任的政府。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发展民主政治、健全民主制度是一个长期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实行依法治国,实现民主政治运行的法治化,使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坚实保障。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执法为民的内涵: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包括以下的内容:
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充分的规范供给为全社会依法办事提供基本遵循。一方面,要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另一方面,也要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
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法治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要认真研究如何使法律规范本身具有可实施性,不具有实施可能性的法律规范无疑会加大实施成本,甚至即使执法司法人员费尽心机也难以实现。因此,要特别注意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实施资源的配套性、法律规范本身的可接受性以及法律规范自我实现的动力与能力。
三、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任何法治形态的基本要义;公共权力具有二重性,唯有法律能使其扬长避短和趋利避害;破坏法治的最大危险在一般情况下都来自公共权力;只有约束好公共权力,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才可能安全实现。
四、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任务艰巨而繁重,如果缺少配套的保证体系作为支撑,恐难以持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五、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谓先行者,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可以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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