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校法治教育风险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学校法治教育风险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是故意行为造成的法律风险。对会计人员而言,就是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侵占、提供虚假报告、偷漏国家税款等行为。他们以身试法所带来得风险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说不清什么时候就会发生。
二是迫于工作压力而形成的法律风险。由于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会计人员受到波及或牵连。
三是会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外部没有人强迫,会计人员自身也并非故意要这样做,却惹来的法律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是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不精通加之法制观念淡薄而造成的。
1.从根源上讲,财务人员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有三种:一是故意犯罪行为;
2.二是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财务人员受到波及或牵连,这种情况往往是财务人员迫于工作压力而形成的法律风险,也是最常见的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类型;
3.是财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
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1.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反垄断、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反垄断、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制度。
一、廉政风险点
1、检查时讲情面,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
2、检查时接受被检单位吃请。
3、对检查对象索要财物。
4、公车私用。
二、防控措施
1、通过日常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指导服务思想。领导带头示范,动员全员在检查工作中按照规范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避免讲情面,做好人,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的现象发生。
2、重温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发现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行为,服从组织处理决定。
3、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准则条例,加强法制教育,严明纪律。对索要检查对象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无论是谁,毫不姑息,完全接受组织处理。
4、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设专人管理车辆,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建管中心公务车使用单>(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校法治教育风险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校法治教育风险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