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治教育讲课稿,法官法治教育讲课稿范文

0 2024-01-15 14:15:36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官法治教育讲课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官法治教育讲课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官的宗旨?

第一要树立法治信仰,恪守司法将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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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

第三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不为人情所扰,不为利益所惑,不为权势所屈。

第四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守法官行为规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河南省判后答疑规定全文?

1.判后答疑范围:适用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和其他特别规定的案件。

2.判后答疑程序: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书面判后疑问,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疑问后15日内答复。

3.判后答疑内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应当与判决书有关,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等方面的疑问。

4.答疑方式:原审法院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进行答复,如果需要进行口头答复,应当提前通知当事人并安排时间地点。

5.答疑结果:原审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答复中对有关问题给予明确的解释和回答。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判后答疑工作又明确了6项要求。

1、明确时间。宣判时,承办法官主动向当事人给予必要释明;宣判后,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或不理解执行强制措施来信来访时承办法官要给予的明确答疑;案件执结前,当事人对判决内容及执行疑问仍要予以明确答复。2、明确内容。在审判和执行阶段,办案人员就证据的来源、证据采信、认定的事实与依据、法律适用、援引法条及出处等要主动向当事人给予必要释明;对于执行的法律依据、适用的程序、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主体变更、第三人到期债权、执行和解等内容应主动向当事人给予必要的释明。3、明确方式。答疑可分为口头答疑、书面答疑、当面答疑、事后答疑、电话答疑、信件答疑、网络答疑等8种形式,采取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和答疑人协商选择采用。可口头答疑,应记有笔录,真如实填写“答疑卡”,附卷备查。4、明确人员。答疑人员务必是承办案件的合议庭人员、裁判文书把关的庭长,签批手续的主管副院长,其他与办理案件无关的人员原则上不适用答疑程序,旨在防止不晓案情乱答复或不必要答复致成当事人疑虑或理解歧义现象。5、明确条件。当事人对法官解释不服的,该院要求质检室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认为所办案件确属于程序违法、认定事实或者法律适用存在错误的,经院长批准,按照法律规定启动再审程序。6、明确责任。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有关案件问题或疑问,法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答疑,不此规定办理的法官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警告,造成涉法信访或严重后果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由于判后答疑制度6项具体要求的认真贯彻和实施,大大增强了法官对判后答疑工作的责任意识,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法治理念在法官心目中得到牢固树立,载止7月中旬,该院共解答当事人立案、审理、执行及法律文书方面的询问及疑问52人,答疑率为100%,当事人满意率为100%。

法治的重要原则?

  法律至上原则是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威的法治原则,它是法治中最基本的重要原则,其中宪法至上是法律至上原则的核心。

  权利保障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从一定意义上说,法治的所有价值目标都可以归结为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公民自由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对国家权力的法律限制本身就是对人权的有力保障。

  权利制约原则,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制约。权力如何分配和制约是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

  正当程序原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即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它强调程序正义,如个人不能作自己的法官、法官应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等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官法治教育讲课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官法治教育讲课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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