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官法治教育讲课稿件范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官法治教育讲课稿件范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遇到“不讲理的法官”,作为律师,要迅速判断法官的“不讲理”有没有道理。
有些当事人常常认为法官如下做法不讲理:
1.开庭严重迟到,法官按照被告缺席审理或按照原告撤诉处理。
2.当事人提供证据超过法官规定的期限,法官不接收。
3.开庭时,法官不让自己或自己的律师讲话。
4.法官不接受当事人自己或自己的律师的意见。
上诉第1、2种情况,法官讲的是法理,是法律,法官没错。第3、4种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作为律师,一是要熟悉案情、熟悉证据,二是要熟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既不能把不是当理说,也不能因为法官“不讲理”而不敢说。
法官“不讲理”,也就是说,法官不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不认可律师提供的证据或证据证明的事项。换一个角度看,这还是件好事,这暴露了法官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律师可以在庭后针对法官对案件的看法补充书面代理意见,电话与法官交流意见。
律师最怕的法官是:先是问能不能调解,开庭时客客气气,双方说什么,他任凭你说,他不表露对案件的任何态度。结果是不管事实和法律规定,就是判你输。
法官都是讲理。
产生这种年头是你感性问题。
法治社会,讲究的是证据,讲究的是法律。
不管是法官还是任何人,但凡是公民或者是公务员,一律受法律法规制约。
每一条法律法规都是有文字记录的,是规定的,是明确的。
法官不讲理就会受到制裁。如果觉得法官不讲理就是你不按法律法规办事。
法官和律师都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在审判工作中各司其职。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就是要依法裁判,不能说成讲理不讲理。
如果律师对法官的审判工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法庭上提出,问题严重的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1、控告法官枉法裁判的控告书,要寄给检察院的控申科,也叫控告申诉科。
2、控诉科的职责有:
(1)受理来信、来访,承办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举报、申诉、自首的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和符合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和事项;统一管理举报线索,认真做好线索分流工作;
(3)及时反馈信息,综合分析信访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
大司法是把政府法律事务、审判和检察机关的人员培训、调配和其他行政事务、狱政管理以及对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法学教育等的管理都归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集中管理的主张。在许多西方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就是“大司法”的体制。如:美国的司法部同时拥有代表国家出庭诉讼、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法院行政事务、调査联邦法律执行情况、管理狱政及其他内政事务的职能。苏联的司法部担负着组织起草、编纂法律、法规、条例并保证其实施,对法院实施组织领导和对法官、律师、公诉人的公务行为加以监督,促进国民经济部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法制教育和律师工作的职责
法制问题,那西方就是个憨憨,其司法体系的每一个关键点都违悖了“法”的宗旨。
法,是为了破除特权、打通社会的固化阶层分野而存在,是为了实现上下一心同欲的组织体系而存在的显性原则。
抵制西方思潮?全否定就行了。
何谓法?
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西方的“法”,实现的是资产阶级公器私用,把国家公器化为资产阶级私自意志操控的私用之器。其每一个关键点,都是在破坏国家公器的威信,都是在为犯罪者张目。
可以用钱买到讼棍进行司法解释,滑天下之大稽;
程序正义以吹毛求疵的标准要求公开的司法过程,而完全无视讼棍的“程序”,倒是不怕讼棍给罪犯串供?滑天下之大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官法治教育讲课稿件范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官法治教育讲课稿件范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