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申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申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是政治可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是素质可靠。有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是组织可靠。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的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四是制度可靠。关键是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最关键的环节是从严治党,使广大党员和党组织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三根支柱。法治国家是目标,法治政府是主体,法治社会是基础,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缺少任何一个方面,法治中国建设都难以有效推进。
党政各级部门都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这是因为,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决定》中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之后,2016年中办、国办发布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该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此外,各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具体职责,以及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该项工作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详细说明。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有以下几点:
落实宪法和立法权力,促进各级政府规范行政行为,弘扬法治思想,推动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法治体系,明确政府行政权利、义务和责任,强化政府执法责任和问责机制,使政府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依据。
开展法治教育,发挥政府的表率作用,推动社会形成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理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申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申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