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建设方案起草说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治建设方案起草说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政府规章?
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拟订,并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
其次,起草政府规章实践中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贯彻上级政府的条例或者法律,这种情况,由有关部门起草,拿到政府法制部门审查,上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印发;
二是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规章制度,也是由涉及部门起草,拿到政府法制部门审查,上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印发;
县法工委主任的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实施。
三、起草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有关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组织对法规草案的听证、论证、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
五、负责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整理立法顾问、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对法规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对法规草案的修改,提出法规草案修改稿及其法律依据和说明,提交法制委员会审议。
七、根据法制委员会对法规草案统一审议的意见,负责起草法规草案审议结果报告,整理法规草案修改稿和表决稿。
八、负责法规的报批、公布实施和新闻发布工作。
九、负责立法工作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立法工作队伍的培训等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建设方案起草说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建设方案起草说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