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建设进步的体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治建设进步的体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制定了一系列大政方针,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需要,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这4次修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3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部宪法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1982年宪法以崭新面貌出现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在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上,1982年宪法的制定,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实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法治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也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怎么样做好乡村的法制建设?
其实这个问题的话,其实咱们国内已经改变了很多很多了。有一句俗话叫做穷山恶水出刁民。为什么那些地方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还是以前比较穷,然后信息传播的比较慢,所以说啊,人们也没有也相关的法律意识。就会做出比较极端的事情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国民素质的提高,也很少出现比较极端的事态发生。健全的法制社会,可以约束个人的不法行为。其实吧,农村好多争端。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只要有人管理,老百姓有说理的地方。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对待。很多争端,解决起来也会比较容易。只有让咱们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参与进来去建设法制社会。去尊重法治。这样咱们国家的人民。才能更好的享受美好的生活。只有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敬法。相信就会建设好乡村的法治社会。
1 加快涉农立法,完善涉农法律法规
在现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涉农立法力度,建立起同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内容完善、门类齐全、层次分明、相互配套、操作可行的法律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快涉及农业产业发展、征地、土地承包与流转、农村房屋买卖、集体收益分配、农民专业合作、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立法进程,完善农村法律体系,对已有的法律做相应修改,在内容和结构上明确国家对农业发展的保护和支持,并就农业产业政策做出全面而具体的制度安排。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充分、深入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民的意愿和要求。
2.2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
农村的法律服务体系相当不健全,大部分村庄没有法律服务机构,因此,针对目前的这一严峻情况,首先应在农村建立法律服务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以方便广大农民进行法律咨询等。同时,也要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广发宣传法律援助相关事宜。使基层法律工作人员走进村庄,走到农民身边,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解决农民诉讼难、成本高的问题,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院要将“巡回法庭”定期化、制度化,减少当事人诉累;对经济困难的群众要减免诉讼费,让他们打得起官司。
2.3 推进同“三农”有关的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在农民心中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理顺各级涉农的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科学界定职权范围,做到发挥整体执法效能与体现权力制衡并重,建立健全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配套制度和措施,重点实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和部门执法公示制度等。要做到执法主体明确,目标责任到位,保证措施落实。
2.4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要切实加大对农村的法律宣传力度,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重点对农村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带好守法、用法的头,以在日常工作中将守法的意识灌输到农民中去。同时也要丰富宣传的形式,采取农民喜欢的、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这样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例如:农民比较喜欢通过实际的案例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典型案例,学到如何真正使用法律。另外,学法要从娃娃抓起,在中小学校园里增加法律课,加强法律知识的讲授,以学生为切入点进行宣传,让学生带动整个家庭学法、守法、用法。
要做好乡村法制建设,应从以下几点去做:一是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同作用,通过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细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及刑满释放重点对象的管理,建立并落实了群防群治责任制。二是以“法务网格工程”为依托,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结构合理、服务优质、运转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服务更好的惠及群众,保证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和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三是按照“人员本土化、队伍专职化、职能多元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为及时有效的掌握村民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管理交通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积极推进了“一村一警务主力”工作,促进社会实实在在地和谐稳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十八大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因此运用法律思维、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尤为重要。
那么怎样做好乡村法治建设?下面我给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农村普法宣传
针对农村实际情况,重点筛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教育。把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建设活动作为新载体,寓法于艺、寓教于乐,努力实现农村普法教育与农村文化建设相结合,采用群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农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
三、加强法律服务质量
优化农村法律服务,逐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的主动化、制度化、多元化,增加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数量,提高法律服务效率,让法律服务真正融入到农民生活,畅通农村的司法渠道,降低农民诉讼成本,提高农民对法律的运用,增加对农民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得农村居民能更加便捷高效地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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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建设进步的体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建设进步的体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