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是政治可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是素质可靠。有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是组织可靠。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的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四是制度可靠。关键是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承担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三)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重要涉外规章、部门联合规章的责任。负责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四)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承担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责任,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六)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七)负责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及时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指导规章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九)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法制办工作内容主要以政府法制为主。
法制办的具体职能为:
1、调查并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情况、问题;
2、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审查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
4、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
5、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
6、及时清理、编写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
7、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的研究和宣传;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主要包括:
1、行政复议与应诉;
2、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
3、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把关;
4、与外部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系。按照现在的改革趋势,今后所有行政复议工作都可能转由政府法制部门处理。关于工作体验,有时候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会让你哭笑不得,因为领导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往往会有一些比较另类的问题,或者在法律上不能成立的问题,这就比较郁闷了。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