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法治政府的含义: 法治政府应是政府从决策到执行那个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即为法制政府。
2、构成要件: 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法制。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
2、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
3、执法必严,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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