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市政府设置工作机构37个。
1.市政府办事机构1个:办公室;
2.市政府组成部门27个: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物价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外事办公室;其中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文化局与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容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外事办公室与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7个: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小企业发展局、法制办公室4.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5.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人民防空办公室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法治政府考评及督导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负责对区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对区政府签订的或区政府授权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法律审查。
负责由区政府组织调查和批复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制审核工作。
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的法律顾问工作。
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有关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