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督导法治建设,公安督导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0 2024-01-16 07:16:06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安督导法治建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安督导法治建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制监督员具体职责?

法制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公安督导法治建设,公安督导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积极参加法制建设相关的学习、会议、调研和培训等工作;积极参加依法治省市县办组织的法治督察、巡察、考核、明查暗访等相关工作;

(二)充分利用监督员各行各业的特点,深入人民群众,了解法制建设方面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每人反映问题或建议每年不少于1个,可以联名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需以书面形式上报,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经申请批准,监督员可以就某项工作、某个部门、某个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监督,听取相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对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了解,获取监督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进行现场了解和监督的,需3名以上共同参与;

(四)根据工作需要,法制监督员对相关部门进行法治建设评价评分,结果作为对相关部门法治建设的年度考核依据。

法治监督员的设置和职责

法治监督员是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聘任,对法治淮南建设责任落实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的人员。主要从非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等人员中选聘。

法治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组织下,参与对法治淮南、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专项督察和专题调查研究等工作;

(二)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建设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反映;

(三)参与法治淮南、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工作

(四)履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职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依法参与其他法治监督工作。

法制督察的职责,职能,权利是什么?

  法制督察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并依照本办法取得《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职能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对法制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权利是在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巡查和现场检查;情况紧急时,现场制止、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

法制督察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并依照本办法取得《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职能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对法制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权利是在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巡查和现场检查;情况紧急时,现场制止、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有哪些?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安督导法治建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安督导法治建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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