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材料查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治政府建设材料查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一条及第四十条规定,以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等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说》,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审定,这是国家立法的初衷。
但是很多地方重要地段的修规通常要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国家法制司在解说中解释了: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规审批管理的具体办法。
而且在2012年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说明: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在取消的171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其中第29项重要地块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列。
也就是说按照国家法律城市重要地段的修规不再审批,而只是审定,具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法制。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
2、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
3、执法必严,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主要包括:
1、行政复议与应诉;
2、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
3、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把关;
4、与外部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系。按照现在的改革趋势,今后所有行政复议工作都可能转由政府法制部门处理。关于工作体验,有时候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会让你哭笑不得,因为领导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往往会有一些比较另类的问题,或者在法律上不能成立的问题,这就比较郁闷了。
法制办工作内容主要以政府法制为主。
法制办的具体职能为:
1、调查并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情况、问题;
2、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审查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
4、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
5、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
6、及时清理、编写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
7、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的研究和宣传;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材料查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材料查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