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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既是新形势下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客观要求,又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途径。要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坚持社会治理的社会化参与、法治化引领、智能化支撑、专业化发展,切实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预见性、精准性和高效性。
社会治理的社会化,就是要在党领导和政府负责下,坚持走群众路线,组织和动员各类社会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汇聚社会各方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形成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坚持社会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坚持把社会治理放在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谋划推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群众利益、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引导广大群众利益、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有序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好引领和规范社会生活。
信息化社会的到来,客观要求我们在社会治理创新中走出传统的思维方式,实现革命性的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这是针对我国当前信息的碎片化、条块化、人力和运行成本高、快速反应能力不足的等问题,对社会治理创新提出的新要求。
社会治理智能化,就是要把现代科技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提升现代化社会治理效能,特别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手段,使新时代的社会治理能够更加精准分析、精准服务、精准治理、精准监督、精准反馈,更好地服务不同社会群体,更有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提高社会治理和服务的精细化和便利性。
社会治理专业化,就是要把社会治理作为一门科学进行研究,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注重社会治理专业化队伍建设,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
随着社会进入信息时代,人类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专业,必须通过专业化分工,让专门人才解决专业问题。分工产生效能,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了新时代的背景下,社会治理具有了更加深刻、丰富的内涵。社会治理“四化”为我国未来的社会治理提供了发展的方向和发展的标准。
统编版道德与法治的不足之处在于其内容的普适性和适应性有限。由于统编版需要考虑各个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因此往往只能涉及一些基本的道德和法律知识,无法深入探讨具体的社会问题和伦理困境。
此外,统编版的更新速度较慢,无法及时反映社会的变化和法律的更新,导致学生接受的知识可能已经过时。因此,需要在统编版的基础上,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批判思维,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从广义上来说,分为司法部门: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立法部门: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国务院法制局;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等。而政府的法制部门从属于政府,并对其有监督作用。一般为各级政府的法制办办公室。
“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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