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治体系监督建设,基层法治体系监督建设情况汇报

0 2024-01-23 04:10:46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基层法治体系监督建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基层法治体系监督建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特色主义法律体系哪些部分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含五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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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二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四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五是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方面涉及制度执行的主体、方式、程序、效果等内容,蕴含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所有要素,是法治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逻辑前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监督法院的部门是政法委还是检察院呢!哪个更有权威?

谢谢邀请。准确的说,政法委是政法各单位的政治领导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政法委对政法各单位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具体说就是保证各级政法机关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法政策,管理干部,不干预具体案件。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对法院的司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公检法三家是一家,平级,只是分工不同。公安局负责刑侦,法院负责审判,而监察院负责监督检查。不是上下级关系,是家庭中分工的问题。三家办案,都有自已的独立性,且又相互补充。只是当法院判案时,公安局侦察时,检察院审查时,其它两家不得干预。各保持各自的独立性。曰常生活中,三家也要接受党的领导。党委政法委主管三家行政思想工作。但到办案时,党委也要遵守行政不干预司法的原则,不能对案件施加影响。这就是检察院,法院,政法委之间的关系。

监督法院的部门既不是是政法委也不还是检察院,而是各级人大法工委(法制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同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政府内务司法部门的联系;检查督促对口部门认真实施法律、法规及上级和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提出执法检查方案,总结执法检查的经验,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为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提供情况和依据;参与调查研究活动,为常委会决策提供资料,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督促办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案件;完成上级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任务。

院长、庭长、法官、审判长、检察长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简单地说:

院长,是法院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

庭长,是院长的下级。一个法院一般分为若干个庭,每个庭的负责人是庭长。例如立案庭负责立案,审监庭负责审判监督,执行庭(执行局)负责强制执行等等。

审判长不是领导职务。是一个具体案件的负责人和审判组织者。而上述院长、庭长都是一定级别的领导职务。当然了,院长、庭长也可能负责审理某一个案件,也可以当审判长。

检察长是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并非一个单位。

在司法体系中,公检法司各自具有不同的职能和分工。具体到法院和检察院,检察院主要分管公诉和执法监督,法院主要是负责审判和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和检察院是司法体系中相互独立的两个机构,互相之间没有上下级领导关系。

检察长是检察院的一把手,院长是法院的一把手。法院的内设机构包括民庭、刑庭、行政庭等业务庭和办公室、研究室等综合部门,业务庭的负责人就是庭长,是行政职务。法官是一种法律资格,不是行政职务,只有法官才有从事审判工作的资格。业务庭里的工作人员,一般包括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审判方式有简易程序也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是一个法官审理,一般审理比较简单的案子;普通程序由三名法官组成,一般审理的是较复杂的案子,这三名法官组成的叫合议庭,主审就叫审判长。合议庭由哪三名法官组成一般不固定,根据案件组成,所以审判长也不是固定的哪个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基层法治体系监督建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基层法治体系监督建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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