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党支部法治建设指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党支部法治建设指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点任务:
(1)“双绑”机制。围绕培育“一村一品”,推动农户“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龙头企业,把小农户带入大市场,提高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
(2)党员联户、干部包片、支部会商机制。发挥党员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3)村报告、乡处理、县办结机制。对于依靠村党支部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由乡里处理、县里兜底。
(4)派驻机制。按照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和实行“成建制派”三种方式,限期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
(5)奖励机制。省市县三级分别对“五星”“四星”“三星”支部进行奖励。“五星”支部,省级奖励10万元工作经费,村干部报酬上浮20%。
主要指标为:
(1)产业兴旺星:有特色产业,建立“双绑”机制,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
(2)生态宜居星:村容村貌整洁,无乱砍滥伐、乱占耕地,卫生户厕占比80%以上。
(3)平安法治星:成功创建“三零村”。
农村五星党支部的创建标准为,首先凝聚力和战斗力强,能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所属党员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在重大任务面前,班子团结且作风过硬!
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的条例
2018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的条例。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
中文名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出台背景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1]
综合治理水平的评判标准为第一,以均衡、合理、高效作为考评标准。
第二,将中国特色尤其是地方特色作为乡村治理考评标准。
第三,建立健全系统性、精细化、可行性的考评制度体系。
第四,形成以广大干群尤其是人民群众为主体的考评制度机制。总之,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乡村治理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又离不开考评体系的科学化。
综合治理先进村评选一般会根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评选标准:
1. 经济发展:考量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包括村庄的总产值、农民收入、就业率和创业氛围等。
2. 社会事务管理:评估村庄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社会保障、社区卫生、低保救助、残疾人事务等。
3. 基础设施建设:考察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包括道路、供水、电力、通信、教育和医疗等设施的完善程度。
4. 生态环境保护:评估村庄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包括土地利用、水源保护、环境保洁、垃圾处理和生态农业等方面。
5. 民主管理和自治能力:考察村庄的民主管理和自治能力,包括村民参与度、决策机制、财务管理和法律法规遵从等。
6. 文化传承和创新:评估村庄在文化传承和创新方面的成果,包括传统文化保护、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旅游发展等。
7. 党建和群众工作:考察村庄党组织的组织力和领导力,以及群众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群众组织建设、精准扶贫和民生政策落实等。
评选综合治理先进村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评分标准和权重,并通过考察、调研、居民意见收集等方式获取客观数据和主观评价,综合评估各村庄的综合治理水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党支部法治建设指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党支部法治建设指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