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建设履职方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治建设履职方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国对权力的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党内监督(纪委)、国家行政监督(国家监委);
2.司法监督(检察院、公安等司法部门);
3.民主监督(广大人民及其选举的人民代表、个人及对人民代表大会述职等);
4.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
对权力的监督还有民主测评等等多种形式。
(一)坚持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制度。
(二)坚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三)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坚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
(五)坚持让人民监督权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坚持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扩展资料:
要着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求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体现了对权力运行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创新探索。
(一)完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的体制机制。
(二)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不同的系统,内部监督就是上下级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外部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共产党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司法部门的监督。
在我国对权利的监督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专门的纪律监察人员,他们是专门监察所有权力的,可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检查。
另外就是权力人员也得接受所有人民的监督检举,对他们身上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实行全民监督政策。
不论后人怎么评论,王安石还是一个心怀天下,不畏流俗的改革家,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其历史定位必定是积极的,正面的,是推动历史发展的。
至于王安石改革没有成功,最终失败的原因便是其身处封建统治阶级,反要从封建地主阶级手中夺食,这样的改革,必定是不能成功的。王安石改革的内容,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现在来逐一分析一下每条变法内容对统治阶级的影响: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均输法调节物资供需关系、平抑物价,打击了在农民纳税时大地主大商人从中操纵与把持。
可以这么说,王安石变法经济上的内容,完全就是抑制了豪强地主对土地的兼并,对农民的剥削。那些反对变法的大臣,大多代表了地主阶级的利益,有的本身就是大地主出身,皇族、外戚、开国的功勋、把持各地政权的世家都是大地主,这么多势力反对,王安石变法岂能不败!
说实话,读书的时候还是挺喜欢王安石的,唐宋八大家之一,诗也写得好,王安石变法还被历史书大书特书,高度评价。
但后来看了《苏东坡传》,对王安石的印象就没那么好了。不过依然尊敬,并没有到讨厌的程度。
或者这么说吧,作为文学家的王安石,还是很受人喜欢和尊重的;但作为政治家的王安石,还是过于书生的理想化了,不那么讨喜。
王安石的变法,是受到大boss宋神宗亲自支持的,但最后却依然以失败告终,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以为,王安石过于理想化的书生情怀,是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开始变法的。但是,王安石并不是一个会拍领导马屁的人。他有个外号叫“拗相公”,只要自己认定是对的事情,就绝不更改,注定是不会讨领导欢心的。再加上宋神宗耳根子软,缩手缩脚,并不总是站在王安石这边,决定了变法不可能最终成功。
王安石变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王安石书生意气,一心想要大宋王朝气象一新,短短数年间,十几项变法措施一次铺开,其中很多变法措施自然就损害了很多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这些人于是集体反对一切变法措施。
王安石的个人品德操守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他变法的支持者与助手,比如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等人,个人品质大多有问题,有的当时就被视为卑鄙小人。这些人在推行新法的过程中,往往会趁机夹带私货,导致变法被更多人反对。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助手都这样了,基层官吏更是变本加厉,借变法中饱私囊为主,真正的变法反而为次了。在这样的执行过程中,一系列利国利民的变法措施,彻底从安民走向扰民。新法越推进,百姓越苦。民怨沸腾,更多的人反对变法。苏轼就是看到百姓受新法之苦,才坚决反对变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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