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依法治税工作,法治建设依法治税工作总结

0 2024-01-12 19:48:09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建设依法治税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治建设依法治税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00)2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

法治建设依法治税工作,法治建设依法治税工作总结

国发[2000]2号 2000-0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94年实施的税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了税收法制,规范了税收管理,基本上遏制了越权减免税的现象。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为了缓解企业困难或实现其他经济目的,违反有关规定,采取税收先征后返(也称列收列支)的办法,对企业已缴纳的税收予以返还。这种做法不仅扰乱了税收秩序,违背了统一税政、集中税权的原则,而且违背了公共财政的要求,削弱了财政调控能力,甚至形成了潜在的财政风险,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先征后返或其他减免税手段吸引投资,更不得以各种方式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损害税收的权威。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危害性,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纠正。各地区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从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二、根据现行有关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除屠宰税、筵席税、牧业税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外,其他税种的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擅自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收政策。先征后返政策作为减免税收的一种形式,审批权限属于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对于需要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原则上应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如确需通过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予以扶持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对本地区纠正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凡拒不纠正继续擅自保留的,中央将相应扣减对该地区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在抓紧清理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同时,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1998]4号)精神,清理和纠正本地区、本部门越权减免税和随意批准缓税、欠税、包税以及征收“过头税”等行为,整顿财税秩序。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00年3月31日前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国务院,同时抄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如何理解税法解释应采取“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

税法的公开性和高透明度,无疑有利于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和正确引导资源流向,特别是在征纳关系中,相对于政府,纳税人客观上处于弱者地位,而政府本身又存在增收扩支的压力和冲动,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规范来提高纳人的法律地位,确保纳税人的权利。

因此,强调税收的“法治”原则很重要,很有意义。

目前,我国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在税收领域,无法可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国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需要依法治国,更需要依法治税。

因此,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过程中,提倡和强调税收的法治原则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治建设依法治税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治建设依法治税工作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上一篇: 法治建设与依法治校,法治建设与依法治校的关系
下一篇: 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自查,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自查报告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