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治财政建设基础扎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治财政建设基础扎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党的十六大又将依法治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其目标是建设法治国家;与此相适应,依法行政作为政府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基本准则,其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政治可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是素质可靠。有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是组织可靠。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的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四是制度可靠。关键是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所谓权力清单,是以清单方式列举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和图解,并公之于众;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要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在清单列举的权利事项内进行。
权力清单制度,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一方面,各级政府及部门简政放权,列出权力清单,同时公开发表声明,严格按照清单列举的目录行使权利,减少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权力清单的发布,理清了各个部门之间的职权,由于行政机构的冗杂以及地方性法律、规范性文件立法主体的广泛性,经常会出现不同部门拥有同一项权利,不同法规规定不同主体拥有相同权利的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即为法治政府。关键是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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