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0 2024-01-04 19:24:11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设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设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什么意思?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符合时代潮流;国家治理组织架构符合现代理念,能够及时解决面临的种种问题;国家治理的成本相对较低,而效能比较高。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

建设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各个治理主体到位不越位,有为不乱为,市场主体竞争有序,调控主体主动有度,社会主体积极有位,个人主体创业有利,形成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和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局面。

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会议明确了什么解决了什么?

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是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又一次思想解放和认识深化,主要是因为这次会议:

①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②解决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问题。

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发展目标。法治国家成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为之奋斗的理想,也是我们的行动指南。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法治国家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倡导和推进法治建设,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重要意义。

(一)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一种治国理念或治国方略,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其基本内涵在于,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准则,任何人和机构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与“人治”相对。“人治”是指依人而治,依靠的是掌权者的智慧和权威,强调掌权者的绝对权力。而“法治”是指依法而治,依靠的是法律的理性和权威,强调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至上地位。现代国家普遍承认,法治是优于人治的治理方式。最早对“人治”和“法治”的优劣进行比较的思想家是亚里士多德。他指出,人治容易偏离公正,再伟大的贤人也难以完全摒除个人好恶,而法治则体现理性精神,更能确保公正;法律由众人审慎考虑后制定,比一个人或少数人意见具有更多正确性;而且法律具有稳定性,人则容易朝令夕改。故而,“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71页。]

法治应与法制相区分。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法律的体系和架构层面,而法治则是依法治理的总原则和总理念。法制国家并不等于法治国家。法制国家仅仅表示一个国家设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但仍可能存在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情况。法治和法制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则无法排除人治的可能性。如果只有法制而没有法治,法制反而可能成为人治和专制的工具。反过来,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法制,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法律制度越合理越完善,越有利于法治的实现。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不同社会的法治理念具有不同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项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大内容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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